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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温州市总工程师科技发明、科普应用与 质量标准化活动”评比申报的通知
来源: | 作者: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 | 发布时间: 2021-06-15 | 744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温总工研字2021]第03

关于“温州市总工程师科技发明、科普应用与

质量标准化活动”评比申报的通知

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各会员:

   2020年度“温州市总工程师科技发明、科普应用与质量标准化活动”,个人和企业自我总结与评分、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请各会员积极准备,按时间要求准时完成总结、填表、申报、评分事项,现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  填表、装订与申报

1、填表:请各会员在本期《总工特刊》上直接复制下载“科技发明、应用与科普活动”三张表,即:《总评表》、《会员个人部分评分表》《会员所在单位部分评分表》

   2装订要用16开纸张打印,专利证书、获奖证书等证明件,须复印附后进行正规装订

   3、申报:申报材料需经所在企业负责人审核,《总评表》要加盖单位公章,装订成册后快递到秘书处的同时,电子版请发秘书处邮箱:ZG888885@163.COM,或秘书处微信,并打电话告知胡克华常务副秘书长。

二、   申报时间截止

从该文件发出开始,到2021410日止(超过时间作自动放弃)。

三、活动参评条件

参加2020“温州市总工程师科技发明、科普应用与质量标准化活动”的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会员。

四、奖项设置与评选步骤

“温州市总工程师科技发明、科普应用与质量标准化活动”,通过会员个人填表自荐,会员所在单位审核盖章,由市总工程师研究会秘书处组织初步打分评分,再由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会长会议审核联评出“一等奖”4、“二等奖”5和“三等奖”6。最后报经市科协学会部审核批准。

四、活动内容的评分范围和要求

一是会员个人投身科技、科普工作的方方面面(约占60%以上);二是所在单位所取得的各项成效等(约占40%以下),填写时要实亊求是,如发现有不实之处,将被取消参评资格。

五、  活动计算评分的时间段

2020年度“温州市总工程师科技发明、科普应用与质量标准化活动”计算评分的时间段:是20201月~202012期间的累计成效。

六、   评分细则:

1、专利发明:取得专利的时间,必须是20201月~202012时间段,以证书复印件为准。个人独自发明专利每项计